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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修订稿)》修改意见及编制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1489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十”事业发展规划》是学“十”期间2021-2025年纲领性文件。为切实做好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十工作专班近期完成了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文本初稿(见协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书面(加盖部门章)递交至1007办公室谢英姑老师处,并发电子稿至邮箱214105359@qq.com。

2.请各有关部门参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修订稿)》做好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具体如下: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发展规划;人事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学生处——学生素质与管理发展规划;质量管理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实训中心——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网络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发展规划;宣传部——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研处——科研与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发展规划;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要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并呈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办公室。

3.请各二级学院参考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修订稿)》,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二级学院“十”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十”发展规划应征求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呈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办公室。

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加盖部门章)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递交至1007办公室谢英姑老师处,并发电子稿至邮箱214105359@qq.com。

                                      办公室  

                                 2021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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