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关于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自纠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48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自纠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8日—30日

二、工作安排

  根据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参照《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对所属实训室的水、电、气、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特种设备等进行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安全检查“回头看”,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决不销账。

  在完成以上工作同时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于30日下班前发送至实训中心邮箱sxzx@uta.edu.cn。

附件1: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docx

实训中心

2021年4月27日


Baidu
1888金博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