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及以后申报副教授和教授的基本条件是被学院认定为青年教师导师。
凡没有达到学院导师资格条件或没有青年教师被指导、或没有达到指导数量的教师,如愿意指导外地中专学院的青年教师,请将个人信息按附表要求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报来,学院安排指导外地中专学院的青年教师。上报截止日期2018年元月12日,过时不再受理。
已符合导师要求并有明确指导对象的不再变动,但此次须一并汇总上报;导师原则不能被指导,青年教师不能被重复指导。
请务必通知到2018年和2019年拟申报副教授和教授的教师,并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程义进
电话:13865927686 QQ:495640585
附表:导师制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