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现将有关校内交通和车辆管理方面的事项通知如下:
1、任何人员在未经保卫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准私自拆除或挪动道路隔离桩或隔离球;
2、所有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并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上,不得乱停;
3、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
4、自行车和电动车一律不得停放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内的公共区域,保卫处将在近日内对无序停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5、机动车辆在进入校门时要有序,一车一杆,非固定车辆的,需要进行公务验证,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1月10日







